昨天下午很多卖家收到了如下内容的亚马逊官方通知邮件:
尊敬的亚马逊卖家,您好! |
为改善买家购物体验,亚马逊将对从中国发货的所有卖家自配送订单实施新的有效追踪率 (VTR) 要求。针对从中国直接发货配送给海外消费者的自配送卖家,要求有效追踪率必须高于95%,并且卖家需使用与亚马逊对接了配送追踪的承运商进行配送。如果有效追踪率不达标,卖家在相关商品分类下的自配送销售权限可能会被暂停或取消。 |
针对这项新的变更,请您务必注意: |
•知晓您所在站点该政策的生效时间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日本站:8月9日新加坡、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站:9月6日•及时按照最新有效追踪率要求变更订单的配送方式由于有效追踪率会考核过去预计送达日期为T-10 至T-40 天的订单,为了能在生效之日起符合有效追踪率要求,您需要为订单日期为7月1日(含)之后且金额在5美元以上包裹须改为全程追踪的配送方式。保持健康的有效追踪率•通过亚马逊的“购买配送”服务购买配送标签“购买配送”能通过自动上传追踪信息来保护您的有效追踪率(VTR)。因此在亚马逊的有效追踪率VTR考核内容中,使用了“购买配送”的包裹都会被有效追踪。 |
我们会在7月份更新有效追踪率绩效展示页面,届时您可以了解您不同产品类目下有效追踪率的最新水平。 要了解该政策的更多信息,请点击访问有效追踪率帮助页面。 |
请注意:7月1日开始,从中国自配送至欧盟个人买家(B2C)的订单,且货件价值≤150欧元,将被亚马逊代扣代缴增值税,且此类货件需要提供IOSS相关信息。 要了解更多IOSS相关信息,请点击访问欧盟电子商务增值税法规帮助页面。 |
亚马逊物流团队 |
请注意这句:卖家需使用与亚马逊对接了配送追踪的承运商进行配送。
为此无忧堡咨询了业内大佬,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发货后国外段的快递单号要录入亚马逊后台,亚马逊会自动抓取快递轨迹,当然,一般常见的快递公司亚马逊都有对接都能抓到数据,特别特别小的快递公司如果亚马逊没有对接抓不到快递轨迹,就算你没发,准时发货率就没了。
这招拼多多从开始营业就一直在做,果然太阳底下无新鲜事。
规矩越来越多,希望卖家都能越来越好。
另外,欧洲IOSS最近挺火,俺也不懂这是啥,俺也不敢乱说,给大家找了一个懂的,有IOSS需求的可以找小美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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